因應2020年底許多熱門失能險主約下架, 目前幾家以失能險為銷售主力的保險公司, 都還在核保民眾搶買的失能險, 行政作業正在大塞車。 不難看出開賣不算久的失能險, 是真的非常合消費者胃口。失能險在理賠條件的機制設計, 的確對被保險人稍微有利; 因此導致保險公司和再保公司損率過高, 無法以原有條件繼續銷售, 也被主管單位密切關注中。
沒能趕得及搭上失能險末班車的民眾還有哪些替代方案? 以下歸納三大重點報您知 :
一、以失能險附約補足缺口
雖然多數保險公司的失能險主約已經下架,但仍有附約型的失能險商品2021年持續銷售:
2021年失能險附約一覽表
二、規劃其他險種
我們都知道規劃失能險的一個很重要的目的是因為失能險有「類長照」功能,而我們擔心的也是當發生長期需要人照護時,通常需要大筆的照護/看護費用,而除了失能險以外還有以下險種可以作為替代方案:
1.長期照護/長期看護險:
與失能險的最大差異是理賠標準,長期照護/長期看護險是依「身體障礙」(巴氏量表或特定行為能力是否喪失)為理賠依據;唯長期照護/長期看護險的保費費率較失能險高,且理賠需要每年再評估,如狀況好轉未達理賠標準就會停止理賠。
2.特定傷(疾)病險
主要是針對特定的多項重病,包含帕金森氏症、阿茲海默症等跟失智、失能有關的疾病為理賠範圍;所以也被稱為「類長照險」,若預算足夠,也可以考慮用特定傷(疾)病險為替代方案。
三、附帶失能理賠的儲蓄險
目前市面有特定儲蓄險商品有包含失能扶助金理賠機制,同時兼具儲蓄(保單增值)以及失能的保障,為雙重功能的保障商品;附帶失能給付功能的儲蓄險商品也是民眾可以選擇的失能險替代方案。
總結: 轉嫁失能風險, 規劃順序很重要
簡單來說, 因為每一險種的設計、理賠依據都略有差異, 上述替代方案並無法完全取代原有的失能險; 但針對 「尚未規劃」 或想 「加強原有額度」 的民眾, 都不失為考慮選項; 民眾可以依據預算、需求來根據上述替代方案補足 「失能」 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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